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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。充分利用电台、电视台、广播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环保法律、法规,广造宣传声势,在社会上形成“保护环境光荣,破坏环境可耻”的良好风尚,使“保障饮用水源***,爱我绿色家园”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。
(二)认真规划,完善制度。本着近期和长远相结合,治理与工业结构调整相结合,标本兼治的原则,制定出饮用水源地保护计划和长远规划,并纳入国民计划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和发展计划。同时,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地综合治理制度,成立一个由县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乡(镇)负责人参加的磁县饮用水源地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,负责对全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领导、监督和协调工作,以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,并使之经常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。
(三)强化日常监督工作。在磁县饮用水源地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,有关乡(镇)、县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分工,进一步强化对饮用水源地日常监督管理工作。水利部门应采取措施,加强流域水土保持和河道工作,防止水土流失,河道淤积;城建部门根据县城总体规划,积极组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,垃圾处理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;农业部门积极指导农民科学、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,控制化肥和农药过量使用,防止造成对水体污染;畜牧水产部门应加强对养鱼户进行指导,严禁在不宜养鱼河段养鱼;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区域内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。对治理达标企业要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,实现稳定达标排放。对不达标企业,要采取关、停、并、转或限期治理,早日实现达标排放。
标签:饮用水源地治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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